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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给商须知
第一节 供给商须知前附表
12.1.1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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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给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交易牌照等证明文件(如交易牌照或者事业单元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给商为天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不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置)
2.供给商依法缴纳税收的有关资料[竞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竞标人陆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痛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给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获得交易牌照功夫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功夫为止不及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获得交易牌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不然作无效竞标处置)
3.供给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关资料[竞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竞标人陆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条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必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供给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必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从获得交易牌照功夫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功夫为止不及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获得交易牌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不然作无效竞标处置)
4.供给商财政情况汇报[2025年]财政情况汇报复印件;供给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截标之日上一个月的财政情况汇报复印件。(上述财政情况汇报蕴含:供给商执杏锥企业管帐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利改观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给商执杏锥幼企业管帐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给商执杏锥当局管帐造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用度表和净资产改观表及其附注);(必须提供,不然作无效响应处置)
5.供给商直接控股、治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不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置)
6.资格申明函;(必须提供,不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置)
7.结合体和谈书;(结合体竞标时必须提供,不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置)
8.除协商文件划定必须提供以表,供给商以为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注:
1.以上表明“必须提供”的资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给商公章,不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置。
2.结合体竞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结合体各方均必须别离提供,并由结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划定具名处具名,不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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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给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交易牌照等证明文件(如交易牌照或者事业单元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给商为天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不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置)
2.《当局采购供给商信誉承诺函》(体式附后);(必须提供,不然按无效投标处置)
3.资格申明函;(必须提供,不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置)
4.结合体和谈书;(结合体竞标时必须提供,不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置)
5.除协商文件划定必须提供以表,供给商以为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注:
1.以上表明“必须提供”的资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给商公章,不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置。
2.结合体竞标时,第1-2项资格证明文件结合体各方均必须别离提供,并由结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划定具名处具名,不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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